妙观察智与第六识
6.3.2 妙观察智与第六识
意识亦有三种,即分别意识、定中意识及五俱意识是也。三者依所对相分层次不同而划分,分别意识之相分为前五见分,属第三级色法。定中意识之相分为五根,属第四级色法。
五俱意识之相分为五尘,属第五级色法。见8、2、5小节。其中分别意识又分四类,分别意识1缘五根识见分,分别意识2缘五识见分,分别意识3即散位独头意识,缘五尘谢落余影,即法尘,分别意识4缘无色界之色法。四者同缘前五见分,然一与五根俱,一与五尘俱,后二则纯然独起,3属散位,4属定位。
分别意识1、2、4相类,实乃同一事于色欲无色界之异名。与散位独头意识则大不同。之所以将此四者同归一种,以其所对相分之层次相同也。
五俱意识、分别意识2、3存在于欲界初禅,定中意识、分别意识1存在于二三四禅天,分别意识4存在于无色界。
对应三种意识,妙观察智亦有三种:妙观察智1对应分别意识,妙观察智2对应定中意识,妙观察智3对应五俱意识。相对应者亦同其相分,不过有有相、无相之区别耳。
《成唯识论》云:妙观察智相应心品,善观诸法自相、共相,无碍而转。此中观诸法共相者即妙观察智1也,观诸法自相者即妙观察智2与3也。又佛典常以五眼释妙观察智,五眼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也。
见弘法大师《秘藏记末》:“妙观察智者,五眼高临,邪正不谬,因以为名。”又冯大阿阇黎于《金刚经提纲》第五章第五节亦以五眼释妙观察智也。其中肉眼即妙观察智3,所对为尘相故。天眼即妙观察智2,所对为根故。
肉眼、天眼二者其实则皆包括余耳、鼻、舌、身四者;
故肉眼实相当于五俱意识,天眼相当于定中意识矣。
法眼即妙观察智1,所对为法尘故。
慧眼即三种妙观察智之根本智部分,所证为大空。佛眼则前四种眼各致其极也。
是知佛法五眼之说,非泛泛浅喻,实有甚深理据存焉。
——摘自孟晓路《七大缘起论》
本书夕阳道友尚有少量,29元包邮(出版社定价58元)!
可加微信号(Huizhouxiyang)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