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审判227| 中卫市中级法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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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调研中卫中院 环境资源、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工作
12月2日,自治区高院贺耀副院长一行3人莅临中卫中院调研环境资源、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中卫市两级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专委、民三庭、行政庭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会上,中卫中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专委分别汇报了近三年环境资源、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贺耀副院长详细了解了当前上述三类案件审判工作面临的难点,并就正在审理中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
贺耀副院长对中卫中院环境资源、知识产权、行政审判质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阶段审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1. 对于环境资源案件,一是做好三个请示工作,即是否立案要请示、是否鉴定要请示、裁判结果宣判前要请示,二是对于民间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要特别关注,案件审理的每个节点都要做疫情防控预案,做好预先研判分析,有序推进案件审理,三是对于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设在沙坡头区法院刑庭的相关事宜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中院要加强对沙坡头区法院指导,并就《宁夏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受理范围(试行)》向中卫两级法院征求意见;2.对于知识产权案件,一是由于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多,类型多样化,要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人员配备上有所侧重,法官要加强学习研究,二是要在打造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上下功夫,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三是为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本地特色品牌商标与技术创新,法院要在加强产权保护方面拓宽思路,通过司法建议提醒相关部门,产权保护前沿化;3. 对于行政案件,特别是因“危房清零”政策导致群众对政府强制拆迁行为不满引发行政案件激增的情况,要以法院为主导,通过与政府沟通协调,一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雍振海同志表示,高院此次调研指导及时为我们审判工作带来了新思路、提供了新方法。我们会按照高院的要求,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建设,侧重培养专业型法官,同时,做好环境资源案件提前请示汇报工作,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工作是一项新的探索,不仅要加强与高院的沟通交流,更要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推进工作,妥善审理涉众群体行政案件,希望高院能对中卫中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给予更多指导和培训。供稿 | 赵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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