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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云南七部门联合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云南发布 2020-08-2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着力维护市场秩序,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的工作安排,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商务厅、昆明海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涉及哪些内容
和小布一起来看看


此次专项行动将突出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进行全种类、全过程、全方位整治。
采取全面梳理生产企业信息,组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呼吸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以及无纺布、熔喷非织造布开展风险监测抽检和质量监督抽检,加大出口防疫物资查验力度,指导企业在报关前完善出口产品档案,实施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价格承诺临时备案等一系列措施,强化生产源头控制,严格企业资质,明确产品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对不合格产品开展全流程追溯,严把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关。



专项整治行动将针对防疫物资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打击、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出口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等各类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资料: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柯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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