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全:改革无止境|朱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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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全:改革无止境
文:朱海就 来源: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评论
前几天,中国的改革派失去了一位重要的人物,那就高尚全先生。我在二十多年前就知道他的名字,读过他的文章,但始终没有机会和他见过面,这是一个遗憾。通过读张维迎教授、魏江教授和吴晓波教授等等学者为他写的纪念文章,他那谦和、求真和敢言的形象已经树立在我的脑海里。通过读这些纪念文章,我得知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是“改革无止境”。
高老毕生倡导改革,也对中国的改革做出重要贡献。我认为改革的核心就是市场化,改革无止境,就是市场化改革之路无止境。高老等人在浙大成立的“民本经济研究中心”,也正是体现了市场化之意。我想,高老力促改革,或许与他年轻时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经济学有关,我不知他受哪位经济学家的影响,这方面没有听他说起。
我们之所以要不断推进市场化,是因为市场化能够增进普通大众的幸福,这也是为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历史所验证了的。可以说,中国市场化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中国如想更进一步地推进市场化,需要对市场化有正确认识,进一步消除一些思想观念上的迷障。由于相当多的国人在有关“市场”的问题上还存在错误认识,所以市场化改革仍然受到威胁。对于这些错误认识,下面简述一二。
一个严重的认识误区,就是把市场化等同于经济发展。我们说,经济发展只是市场化的一个可能的结果,但不能和市场化划等号。个体幸福的增进,是不能用经济发展指标去衡量的,因为幸福是个体的、主观的。值得追求的不是“经济发展”,而是扩大个体行动的空间,即不要对个体的行动进行制度性的强制,只要他的行动符合一般正义的法则。
这里,我们区分人为的法则和一般性的法则。人为的法则是为满足某些人的特定目标而人为制定出来的,一般性法则是抽象的,普遍适用于所有人的法则。这样的法则是政府也要服从的,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私有财产权制度。政府是为保护个体的私有产权而才具有正当的存在理由。
私有财产权不是指个体拥有的财物不受侵犯,而更应该理解为个体正当发挥企业家才能的权利不受干预和限制,他拥有他发挥企业家才能的创造物。也即,私有财产权意指个体在一般性规则之上充分发挥企业家才能。如政府垄断了某些领域,在某些领域不允许个体发挥其才能,这也意味着对私有财产权的侵犯。
私有财产权的法则是普遍适用的,并不存在“经济”领域适用,而“非经济”领域不适用之说,其实也没有什么“经济领域”与“非经济领域”(所谓的公共部门,如教育、医疗、科研等等)之分,因为市场是“人的行动-规则”概念。划分经济领域和非经济领域完全是人为的,这种划分本身就是干预的体现。当个体拥有私有产权,充分发挥其才能时,会产生多样化和丰富的社会,而不只是“经济发展”。事实上,如不遵循这样的法则,经济发展也是不可能的,就如以前的计划经济和大跃进一样。
市场化之所以是我们向往的,也是因为他意味着自由,个体只要遵循正当的、抽象的一般性法则,就可以不受人为的干预。市场正是这样一种机制,他可以使个体利用他追求自己利益的天性而在无意中促进他人利益。这时,个体的天性、企业家才能的发挥和他人利益的促进三者实现统一。相反,如是在公共部门,个体的天性将无法得到充分施展,他的才能将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他人的利益也无从得到促进。因为他自主地去发现机会,并实现这个机会的可能性受到极大的压制。他不得不服从给定的目标,在给定的目标下追求最大化,这更多的是一种分配性努力,是以减少他人财富为代价的,在这种情况下,他获得的“财富”也是没有尊严的,他的心性是扭曲的。可见,市场化不需要一个庞大的公共部门,相反是要减少公共部门。
当前的市场化还面临着愈演愈烈的产业政策的威胁,如数字经济,碳达峰之类的相关政策。人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认为这些领域代表了发展的方向,因此政府这样做完全正当。如前面已经揭示的,这种认识也是错的,因为它把产业的发展等同于个体幸福的增进。我们不是反对这些领域的技术进步,而是认为更多应该通过市场化,如产权保护的方式实现。政府的大量补贴是反市场的行为,因为政府不是合格的投资主体。一些经济学者热衷于此是完全失职。
不断推进改革,推动市场化,就是对高尚全先生的最好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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