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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周国平《生命本来没有名字》《消费=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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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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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国平,男,1945年生于上海,哲学博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当代著名学者、作家、哲学研究者,是中国研究哲学家尼采的著名学者之一。


第一篇


生命本来没有

作者  周国平


  这是一封读者来信,从一家杂志社转来的。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读者,也都会收到读者的来信,这很平常。我不经意地拆开了信封。读了信,我的心在一种温暖的感动中颤栗了。

  请允许我把这封不长的信抄录在这里--

  好,下面就是这封信的内容:


  “不知道该怎样称呼您,每一种尝试都令自己沮丧,所以就冒昧地开口了,实在是一份由衷的生命对生命的亲切而温暖的敬意。

  记住您的名字大约是在七年前,那一年翻看一本《父母必读》,上面有一篇写孩子的或者是写给孩子的文章,是印刷体却另有一种纤柔之感,觉得您这个男人的面孔很别样。

  后来慢慢长大了,读您的文章便多了,常推荐给周围的人去读,从不多聒噪什么,觉得您的文章和人似乎是很需要我们安静的,因为什么,却并不深究下去了。

  这回读您的《时光村落里的往事》,恍若穿行于乡村,沐浴到了最干净最暖和的阳光。我是一个卑微的生命,但我相信您一定愿意静静地听这个生命说:‘我愿意静静地听您说话……

  我从不愿把您想象成一个思想家或散文家,您不会为此生气吧。

  也许再过好多年之后,我已经老了,那时候,我相信为了年轻时读过的您的那些话语,我要用心说一声:谢谢您!”


  这就是这封信的内容,信尾没有落款,只有这一行字:“生命本来没有名字吧,我是,你是。”我这才想到查看信封,发现上面也没有寄信人的地址,作为替代的是“时光村落”四个字。我注意了邮戳,寄自河北怀来。

  从信的口气看,我相信写信人是一个很年轻的刚刚长大的女孩,一个生活在穷城僻镇的女孩。我不曾给《父母必读》寄过稿子,那篇使她和我初次相遇的文章,也许是这个杂志转载的,也或许是她记错了刊载的地方,不过这都无关紧要。令我感动的是她对我的文章的读法,不是从中寻找思想,也不是作为散文去欣赏,而是一个生命静静地倾听另一个生命。所以,我所获得的不是一个作家的虚荣心的满足。

  “生命本来没有名字”--这话说得多么好!我们降生到这个世上,越来越深地沉溺于俗务琐事,已经很少有人能记起这个最单纯的事实了。我们彼此以名字相见,名字又与头衔、身份、财产之类相联,结果,在这些寄生物的缠绕之下,生命本身隐匿了,甚至萎缩了。无论对己对人,生命的感觉都日趋麻痹。多数时候,我们只是作为一个称谓活在世上。即使是朝夕相处的伴侣,也难得以生命的本然状态相待,更多的是一种伦常和习惯。浩瀚宇宙间,仔细想想,我们是怎样地本末倒置,因小失大,辜负了造化的宠爱。


  是的——我是,你是,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多么普通又多么独特的生命,原本无名无姓,却到底可歌可泣。我、你、每一个生命都是那么偶然地来到这个世界上,完全可能不降生,却毕竟降生了,然后又将必然地离去。想一想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无限,每一个生命的诞生的偶然,怎能不感到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相遇是一种奇迹呢。有时我甚至觉得,两个生命在世上同时存在过,哪怕永不相遇,其中也仍然有一种令人感动的因缘。我相信,对于生命的这种珍惜和体悟乃是一切人间之爱的至深的源泉。你说你爱你的妻子,可是,如果你不是把她当作一个独一无二的生命来爱,那么你的爱还是比较有限。你爱她的美丽、温柔、贤惠、聪明,当然都对,但这些品质在别的女人身上也能找到。惟独她的生命,作为一个生命体的她,却是在普天下的女人身上也无法重组或再生的,一旦失去,便是不可挽回地失去了。世上什么都能重复,恋爱可以再谈,配偶可以另择,身份可以炮制,钱财可以重挣,甚至历史也可以重演,而惟独生命不能。愈是精微的事物愈不可重复,所以,与每一个既普通又独特的生命相比,包括名声地位财产在内的种种外在遭遇实在是粗浅得很。

  既然如此,当另一个生命,一个陌生得连名字也不知道的生命,远远地却又那么亲近地发现了你的生命,透过世俗功利和文化的外观,向你的生命发出了不求回报的呼应,这岂非人生中令人感动的幸遇?

  所以,我要感谢这个不知名的女孩,感谢她用她的安静的倾听和领悟点拨了我的生命的性灵。她使我愈加坚信,此生此世,当不当思想家或散文家,写不写得出漂亮文章,真是不重要。我唯愿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此中的快乐远非浮华功名可比。

  很想让她知道我的感谢,但愿她读到这篇文章。


第二篇


消费=享受?

作者  周国平


   我讨厌形形色色地苦行主义。人活一世,生老病死,苦难够多的了,能在享受时凭什么不享受?享受实在是人生的天经地义。

    然而,怎样才算是真正享受人生呢?对此就不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依我看,我们时代的迷雾之一是把消费当做享受,而其实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奢华的消费并非享受的必要条件,更非充分条件。

    当然,消费和享受不是绝对互相排斥的,有时两者会发生重合。但是两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纯粹泄欲的色情活动只是性消费,灵肉与共的爱情才是性的真享受;走马观花式的游览景点只是旅游消费,陶醉于山水之间才是大自然的真享受;用电视、报刊、书籍解闷只是文化消费,启迪心智的读书和艺术欣赏才是文化的真享受。要而言之,真正的享受必是有心灵参与的,其中必定包含了所谓“灵魂的愉悦和升华”的因素。否则,花钱再多,也只能叫做消费。享受和消费的不同,正相当于创造和生产的不同。创造和享受属于精神生活的范畴,就像生产和消费属于物质生活的范畴一样。

    难道就不存在纯粹肉体的、物质的享受吗?不错,人有一个肉体,这个肉体也是很喜欢享受,为了享受也是很需要物质手段的。可是,仔细一想,我们便会发现,人的肉体需要是有被它的生理构造所决定的极限的,因而有这种需要的满足而获得的纯粹肉体性质的快感差不多是千古不变的,无非食色之类。殷纣王“酒池肉林”,但他自己只有一只普通的胃,吃多了同样三高。秦始皇修筑阿房宫,但他自己只有五尺之躯。山珍海味、挥金如土,更多的是摆阔气。藏娇纳妾,美女如云,更多的是图虚荣。万贯家财带来的最大快乐并非直接的物质享受,而是守财奴清点财产时的那份欣喜,败家子挥霍财产时的那份痛快。根本不是精神享受,至多只是一种心理满足罢了。

    我相信人必定是有灵魂的,而灵魂与感觉、思维、情绪、意志之类的心理现象必定属于不同的层次。灵魂是人的精神的自我栖居地,所寻求的是真挚的爱和坚实的信仰,关注的是生命意义的实现。幸福只是灵魂的事,是一种活得有意义的鲜明感受。肉体只会有快感,不会有幸福感。奢侈的生活方式带来的至多是一种浅薄的优越感,也谈不上幸福感。当一个享尽人间荣华富贵的幸运儿仍然微生活的空虚苦恼时,他听到的正是他的灵魂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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