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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条关于补考(缓考)的重要通知!

2017-09-06 新媒体工作室 井冈山大学


关于组织学生补考(缓考)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和已办理了缓考手续课程的缓考工作安排在9月11日~2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缓考)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补考(缓考)工作在教务处统一时间要求下,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包括确定补考(缓考)具体时间、地点,办理补考证,安排监考、巡考人员,制卷和阅卷等。

2.补考(缓考)的时间安排

(1)公共课的补考(缓考)时间全校统一安排(具体见附件1)。

(2)专业课(除实验操作考试自行安排外)的补考(缓考)时间统一安排在9月23、24日,由学院(部)根据本通知附件2表格要求作出具体安排。

(3)特殊情况下,9月23、24日安排不下,学院也可自行安排。

3.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补考(缓考)将由学校督导委和教务处共同巡考。

4.请各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后认真阅卷,并于三天内将补考(缓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将补考(缓考)成绩打印签名后交所在学院教务科存档备案。

5.各学院教务科于9月27日前完成各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情况的审核,并将纸质成绩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备案。

6.本次补考(缓考)结束后,质管办将组织教学督导对阅卷情况进行抽查。

二、补考(缓考)证办理

1.开课学院根据本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所开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做好补考(缓考)安排工作;补考(缓考)安排要集中便于学校和学院检查。

2.9月8日前,各学院(部)务必将需补考(缓考)课程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到学生所在学院。

3.补考(缓考)证由学生所在学院(部)根据各开课学院的补考(缓考)安排负责办理,并将补考(缓考)的课程、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填写到补考(缓考)证上,且补考(缓考)证上要贴好学生照片。

4.各学院(部)必须在开学后第一周内通知本学院(部)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有不及格课程(或有缓考课程)的学生办理补考(缓考)证。

三、其它事项

1.各学院(部)安排专业课补考(缓考)时,应避免与公共课补考(缓考)时间冲突;补考(缓考)教室安排在分配给本学院使用的教室,且在教务管理系统办理教室借用手续。

2.9月10日前各学院将补考(缓考)安排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3.学生必须按补考(缓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作缺考处理。

4.学生必须凭补考(缓考)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补考(缓考),两证都没有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

5.参加补考(缓考)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公共课补考(缓考)时间安排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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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编辑:吴旺盛

责任编辑:娄文阳

井冈山大学党委宣传部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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